一名年轻OL到酒吧狂欢,酒后与1名黄姓男子返家,半夜女子突然发现自己伏趴在黄男的身上,好像还有怪怪的东西在身体里面,女子认为遭到黄男性侵,因此提出告诉,但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女子当天发现遭到性侵时,只轻轻从黄男身上挪开,还继续躺在他的身边,并在将近1天后才离开黄男住处,认为女子的反应与常情相违,黄男罪证不足,处分不起诉。
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2月间,黄男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莫内 Lounge bar消费,并认识当天也前往酒吧饮酒的年轻女子,2人聊了半天后觉得意犹未尽,就决定一同到黄男的住处继续饮酒聊天,2人又在黄男家中喝了点小酒,女子觉得略有醉意,直接在黄男的床上睡觉,黄男过不久也躺在床上休息,等到隔天女子又继续待在黄男家,快要1天后才离开。
不料,2人的彻夜谈心竟然变调,事后女子指控,当天她到黄男家中后因为酒醉先到床上休息,半夜醒来却发现自己趴在黄男的身上,还感觉不知是黄男的手指还是生殖器在她的身体里面,她认为黄男趁她酒醉不醒人事时侵犯她,因此提出乘机性交罪告诉。
黄男到案后表示,2人当天确实有亲密的关系,但是双方情投意合,且当天他只有用手而已。
检察官调查后认为,女子当时醒来发现自己趴在黄男身上,疑似遭到性侵时,仅从他的身上离开,但仍一直待在黄男的家中,快要1天后才离开,期间黄男还曾经一度离开,因此认为女子事后的反应违背常情,也没有事证可以证明黄男违背女子意愿与她发生关系,因此处分不起诉。